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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普選不可逾越的四條原則和底線

    “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的發表,引發本港社會強烈反響和爭論。有人支持,有人認同,有人疑惑,有人憂慮,也有少數人極力潑污水表示反對。其實,港人只要把握了香港普選不可逾越的幾條原則和底線,對如何實現普選就可釋疑解惑,黑白立判。
首先,香港普選不能脫離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一政治現實。香港回歸之後,中國恢復對它行使主權管轄,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然而,無論它的地位怎樣特殊,它都只是中央政府管轄之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而不是一個國家,也不具備所謂“獨立政治實體”的資格;無論它享有多大的自治權,它都只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而不是“完全自治”,不具備所謂“全民公決”、“自主自決”的權力和能力。承認香港是中國的地方行政區域的地位,就必須承認和接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不可置疑、不可挑戰。然而,近年“港獨”勢力抬頭,鼓動所謂“香港自治”、“全民公投”甚至“獨立”,有些人在政改討論中鼓動“佔領中環”,策動所謂“全民投票”,其實質就是挑釁“一國”原則,排斥和否定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
其次,香港普選必須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推進普選。基本法載明瞭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全國人大決定和解釋明確規定了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時間和步驟。依法落實普選是中央的莊嚴承諾和堅定決心,也是本港市民的共識,儘管對如何達至目標有分歧,然而,沒有基本法的規定,香港何來普選?沒有全國人大的相關決定,香港普選的權力來源自何處?有些人鼓吹“香港普選要符合國際標準”,有些人企圖以“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方案”來取代“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其實質就是要突破基本法的規定,將普選帶向一條死胡同。反對派竭力“矮化”白皮書,稱它是中央針對“6.22公投”和“占中”而來,恰恰暴露了反對派擔憂“占中”和“公投”潰敗,掩蓋“占中”違反基本法的本質。
再次,普選產生的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這是政治底線。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也是有法律依據的。鄧小平先生強調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白皮書指出,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對此,擔任過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湯家驊居然揣著明白裝糊塗,說什麼“法官要愛國如何司法獨立?”殊不知在標榜民主、自由的美國,新移民加入美國國籍時必須宣誓效忠美利堅,小學生每天都要舉行升旗儀式宣誓效忠美利堅。湯家驊大律師難道不想效忠中國而想效忠英美?
最後,香港普選不容外部勢力的干預。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政改,是中國內政不容別國干涉的具體表現。一些西方勢力露骨、高調干預香港政改,陳方安生、李柱銘之流四處告洋狀,主動乞求外部勢力對香港進行干預,奪取香港管治權迫不及待。白皮書強調要始終警惕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防範和遏制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勢力干擾破壞“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宣示的是中央的底線,也是“一國兩制”底線。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著健康的軌道前進。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當今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香港經濟和社會迅速發展,成為繼紐約、倫敦之後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不僅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經濟最發達和生活水準最高的地區之一。香港是亞洲重要的金融、服務和航運中心,以廉潔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經濟體系以及完善的法治聞名於世。歷史的變遷,讓香港從一個當年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漁村,演變成今天有“東方之珠”美譽的國際大都會。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落實香港1997年7月1日之後實行“一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的經濟模式、法律和社會制度,五十年不變,實行“一國兩制”,除防務和外交事務歸中央政府管制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1982年至1984年,中英兩國就落實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在1984年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將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1842至1997年間,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對香港的主權。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以廉潔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經濟體系及完善的法治聞名於世。

2012年,香港獲得中國特色魅力城市稱號。